一、补贴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补贴标准
发放节日补助金的标准:每人100元。
三、补贴对象
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
四、计发依据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城乡困难群众2021年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0】121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对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两节补贴。
五、工作流程
(一)建立补贴台账
每年1月份由各乡镇社会事业局民政窗口登记发放农村低保对象节日补贴台账,经相关权责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报县民政局。
(二)保障金发放台账审核审批
县民政局对农村低保对象节日补贴台账发放人数、金额进行核实,并通过财政核对系统与殡葬去世人员名册等进行核对,无误后经业务科室、财务及相关领导审核审批后报县财政局。
(三)补贴资金发放
县财政局对县民政局上报的台账发放资金进行复核,并通过自己的内部系统审核确认后,将数据传送至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