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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15/2021-00065 信息分类: 慈善公益,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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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百禄镇遗孀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或者残疾军人的遗属(配偶)二、办理材料明细1.个人书面申请书;2.已故在乡复员军人复员证或已故残疾军人残疾军人证(全页复印);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在乡复员军人或残疾军人火花证明复…

百禄镇遗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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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禄镇遗孀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

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或者残疾军人的遗属(配偶)

二、办理材料明细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已故在乡复员军人复员证或已故残疾军人残疾军人证(全页复印);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在乡复员军人或残疾军人火花证明复印件;

5.村()出具、乡镇证实的夫妻关系证明;

6.村(居)出具、乡镇证实无固定工作单位证明,乡镇加章;

7.本人签字确认的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一折通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到户籍所在镇服务窗口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

2)受理

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镇服务予以受理,并通过平台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