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宏耀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因受国际国内能源价格上涨影响,今年7月份,你公司向我委提交了《关于临时调整蒸汽价格的请示》。为促进我县供热蒸汽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聘请第三方开展了供热蒸汽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并参照周边县价格水平,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蒸汽销售价格在原销售价格220元/吨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二、本批复于2021年9月抄见量执行,试行期截止2022年6月。
此复。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政府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