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宏耀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特殊时期紧急调整蒸汽价格的请示》收悉。今年二季度以来,煤炭市场供需失衡,价格飙升,导致煤热价格倒挂。国家和省明确要求,各地要在确保冬季能源供应的前提下,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聘请第三方开展了供热蒸汽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将灌发改发〔2021〕65号文件规定的蒸汽销售价格(试行)调整为288.16元/吨,下浮不限,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二、本批复规定价格于2021年12月抄见量执行,试行期截止2022年2月25日。
此复。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政府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