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灌安办〔2022〕23号
关于深刻汲取杨絮引发意外火灾
事故教训的有关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2年5月16日19:10,三口镇新港大道与迎宾大道交界处西侧一废品收购站因小孩点燃杨絮,引发意外着火,现场无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有效遏制因杨絮、柳絮(以下简称杨絮)引起火灾事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杨絮火灾危害。杨絮富含大量油脂,暴露在空气中与氧气结合,如遇明火会立即引起烘燃,瞬间蔓延,波及面较大,如不及时控制极易造成“火烧连营”,而且杨絮结构蓬松,随风扩散能力强,极易燃烧并且蔓延速度快,容易引燃其它可燃物进而发生火灾。
二、落实措施及时清理杨絮。板材加工厂、物质储存仓库、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点、明火作业场所和配电房、风机房、物管单位、居民家庭等场所应自觉每天清理办公、厂区、小区、庭院内外飘落集聚的杨絮,可以先洒水后清理,湿化后立即清扫清理,防止堆积成灾。
三、强化责任坚决切断火源。严禁随意点燃杨絮,杜绝随手乱扔烟头,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广大群众在踏青出游、户外活动时,不得随意用火,广大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开展火灾防范意识教育,收好打火机、火柴等物品,防止未成年人因好奇、贪玩点燃杨絮引发火灾事故。
四、大力宣传提升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利用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提示、滚动字幕、公益广告向员工、群众宣传杨絮火灾相关防范常识,严禁采取点燃杨絮等危险方式进行清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