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低保信息
索引号: 014308946/2019-00059 信息分类: 低保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5-20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民政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低保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从今年二季度起,在各镇开展低保评议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低保评议观摩活动的预备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低保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从今年二季度起,在各镇开展低保评议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时间

每季度第二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镇民政助理、协理员等。

三、观摩方式

每个镇自行安排两个村(居)进行观摩,请各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安排新安镇、张店镇、汤沟镇,第三季度安排三口镇、田楼镇、堆沟港镇、北陈集镇,第四季度安排新集镇、百禄镇、李集镇、孟兴庄镇。

四、观摩内容

观摩低保民主评议会议现场。评议会议由所在镇民政助理主持,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是核实低保评议小组成员资格身份;二是宣讲政策。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宣讲低保政策、申请低保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宣布评议方法和会议纪律;三是介绍情况。由镇民政助理或指定人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四是评议。评议小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五是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是否同意纳入低保进行票决,并现场公布票决结果;六是签字确认。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对评议结果当场签字确认,拍照存档。民主评议会议要形成详细的评议记录。

五、有关要求

各镇要在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将参加低保评议观摩的村(居)报局社会救助科,并认真做好观摩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观摩活动顺利进行。低保评议观摩情况将纳入民政工作年终考核积分,并给予相应奖励。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019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