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勇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捷出租车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参照原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连价服〔2018〕4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春节假期期间临时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假期,在起步价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空驶费计费里程的通知》(灌发改发〔2019〕90号)精神执行。
三、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
四、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21日开始,至1月27日止,共七天,春节假期过后,恢复原规定收费标准。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7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交运局、市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