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9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0日,对截至2018年12月28日灌南县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组对灌南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报送灌南县经信委自查清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查阅县政府相关会议记录、调阅各相关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相关工程档案等资料,并对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必要的延伸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灌南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12月25日,灌南县人民政府收到连云港市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通知,于次日迅速着手安排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12月28日完成第一次清理自查工作,并形成数据上报市政府清欠办。2019年1月3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全县各乡镇、园区、县各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专题推进全县清理账款行动。根据会议安排,县经信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数据汇总上报、反馈等工作;各乡镇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清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欠款清理工作;县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及政府平台公司欠款清理工作;灌南县审计局做好本次清欠账款审计工作。会上同步告知各相关单位本次清欠情况审计同步开展。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乡镇、部门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现象。
(二)部分债务形成时间较长。
(三)部分单位清偿计划编制不明确。
(四)部分欠款已导致诉讼。
三、审计建议
1.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工作,切实按照市、县政府要求,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及时完成清欠任务。
2.各债务单位要进一步全面真实地梳理本单位欠款情况,多方筹措资金,有序推进偿债工作。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灌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根据我局的审计意见已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