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6-19 10:14 浏览次数: 35
连应急〔2019〕71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多雨季节,台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也进入一个特殊时期,为切实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夏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紧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针对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前期危化品领域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精心部署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生产工作,统筹安排,认真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度夏。
二、突出检查重点,切实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各县区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上级部门下发的一系列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提升企业防范事故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要求,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和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学历和执业能力。二是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督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仓库的库存量。三是是否配置、完善各类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等场所是否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并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物品。四是是否合理组织生产,是否控制加班、加点,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中暑。五是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严格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六是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进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七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通风,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应确保降温装置的完好,并加强温度监控。八是检维修管理情况,检维修及整治提升改造过程中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是重大危险源源长制落实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等。
各县区局要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关注停产企业,积极防范化解停产企业安全风险
根据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要求,我市以“两灌”化工园区为代表的一大批企业目前均处于停产整治阶段。虽然停产,但一部分企业可能还有库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固废等,存在较大潜在安全风险。各县区要加强对已停产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排查(包括长期停产和已列入关闭设备未拆除企业),全面摸清企业储罐、装置内危险化学品物料情况,督促企业妥善做好危险物料处置、回收和转移,涉及强腐蚀性、易燃易爆、易分解、剧毒高毒化学品必须转移出厂,做到危险化学品零库存。
四、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各县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措施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配置与事故风险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强化制度和物质保障;要组织各岗位开展防高温、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要加强夜间值守各专业人员配备,加大巡检频次,保持应急备战状态,确保第一时间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
请各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