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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18-00001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18-08-01
文号: 灌行审复〔2019〕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号议案的答复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号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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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行审复〔20194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号议案的

答      复

朱晓文等代表:

你们向灌南县第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及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你们的建议很有建设性,对提高农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有很大帮助。关于提案中所提的“园区规划土地城建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这一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意见农业园区用地分为设施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上的建设审批,报批手续相对简单,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属于建设用地上的项目报批,按照你们建议里的报批程序,可大大缩短报批时间,减少建设单位在各主管部门间的来回奔波次数,提高他们对政府服务效率的满意度,从而吸引更多客商来灌投资,促进灌南地方经济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向县政府办建议把你们的建议形成制度性文件,县各相关审批部门遵照执行。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