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46,900-037-46)1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24-00922 | 信息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江苏中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46,900-037-46)1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