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38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R8(回收催化剂组分)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 索引号: | 014308962/2024-00923 | 信息分类: | 污染防治,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38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R8(回收催化剂组分)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 | ||
连云港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38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R8(回收催化剂组分)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