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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62/2024-00924 信息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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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R15其他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关于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申请跨省移出至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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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00吨危险废物,转移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R15其他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2024118日至202412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