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灌南县装修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灌南县装修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小庙村
投资总额:2446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1座,购置装修垃圾处置生产线一条,形成年处理5万吨装修垃圾生产能力。
东大(淮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即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灌南县装修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废气:本项目装修垃圾生产线进料、破碎、筛分、风选、出料等工序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东大(淮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工150321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