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全市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保障灌南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灌南新实践凝聚广泛法治共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围绕基层群众在民事交往中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深入宣传民法知识。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镇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法治宣传。结合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深化“法企同行”,聚焦涉企法律问题,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三官一律”持续开展送法律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以建议书、提示函、告知书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见,帮助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推动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依法经营。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和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等活动,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资源集中推送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 育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利用“法润灌南”微信公众号、 户外大屏、移动屏等载体开展“千屏联动”,加大30部“美好生 活·法典相伴”系列动漫及“法律明白人微课堂”、《第十五法庭》 民法典普法剧、《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青少年版)》等民法典宣传品牌成果的推广力度,实现民法典宣传资源集约化利用。资源展播及下载地址:https://frjs.jschina.com.cn/zl/mfdxlwdy/。
(三)协同开展“从‘新’出发·与法同行”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联合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工商联等单位,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货车司机等群体,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以及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便利交易、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生活工作中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积极参与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聚焦深 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动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 产普法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创作、展播安全生产微动漫、微视频、 微电影及平面作品,宣传化工和危化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 消防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应对突 发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能力,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法治意识。
(五)深化“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本村(居)“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以上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农民工维权、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赡养继承、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基本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调解技能,公证和司法鉴定办理规则,法律援助基本业务流程等,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育质效。
(六)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发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宣传主题馆、法治文化公园、街区、长廊、广场等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汇演、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用生动活泼的方式“零距离”宣传民法典。加大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将法治元素融入剪纸、法治漫画等文化创作中,把群众爱看、想看、愿看的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扛起宣传民法典的政治责任,把开展民法 典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各项任务 落到实处。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筹划民法典宣 传月活动,不贪大求全,不脱离实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的创新 做法、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等,持续扩大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各镇各部门请于5月31日前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照片视频、统计表反馈县司法局。联系人:张尧尧;联系电话:83299200;邮箱:gnsfxj@163.com。
附件:全县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