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3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
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公告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2日至6月15日,对2023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60家县级预算部门预算收入673509.55万元,实际收入600635.46万元;预算支出673509.55万元,实际支出542905.46万元;结余结转下年5773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预算管理和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16家单位绩效信息未及时公开
2023年3月11日,县财政局批复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计抽查发现,16家单位未在预算批复的20日内公开本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也未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2.部分预算项目、追加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
(1)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2023年,10家单位51个预算项目未支出或支出进度低于50%。
(2)部分追加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2023年,2家单位存在2个追加预算项目未支出。
3.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468.08万元
2023年,5家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共涉及10个项目468.08万元。
4.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23年,4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43.68万元。
5.5家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6.55万元
2023年,5家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6.55万元。
6.违规使用非税收入过渡户收取非税收入213.9万元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县渔政监督大队违规使用非税收入过渡户收取非税收入213.9万元。
(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7.电梯消防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未实现保值增值
截至2023年12月末,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县房产处电梯消防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3660.22万元,未采取合理的保值增值措施。
8.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2023年,4家单位发生大额政府采购支出553.62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2023年,县文广旅局与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合同金额为70万元。
9.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1)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4年5月末,5家单位未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工会经费与单位财务合并核算。
(2)2家单位超范围发放文体活动奖励
2023年1月,2家单位超范围发放文体活动奖励,涉及21人。
10.职工借款92.19万元长期未清理
截至2023年末,5家单位应收职工借款两年以上未清理,涉及金额92.19万元。
11.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1)农村危房改造基础信息不准确。2022年至2023年,县住建局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356户,存在13户身份证号码及保障对象类型错误问题。
(2)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2022年,县住建局与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某平台建设,截至2024年5月8日,平台内基础数据不完善,该平台使用绩效不佳。
(3)数字农业物联网建设和服务项目运行绩效不佳。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经审计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实施安装的44台气象站、44台土壤仪中,只有31台气象站、10台土壤仪在线运行,另有1台气象站、2台土壤仪未找到。
(三)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真实性完整性
12.未及时公开决算
截至2024年6月10日,2家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仍未按要求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13.购置固定资产104.12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审计抽查发现,2021年至2023年,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各镇15分钟医保服务圈设备、电动车等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104.12万元。
14.公租房管理使用不规范
(1)已死亡人员未及时退出公租房。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4年5月末,1个小区存在4名已死亡人员未及时退出公租房的情况。
(2)已购买房产人员仍租赁公租房。截至2024年5月末,1个小区存在3名外来务工人员已经购买房产但仍在租用公租房的情况。
15.毁损待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
截至2023年5月末,县卫健委等3家单位共有5辆公车已达报废状态未及时处置,其中县卫健委3辆、县融媒体中心1辆、县市场监管局1辆。
16.房产长期闲置
截至2024年5月末,县水利局部分房产因乡镇撤并等原因长期闲置,面积共计901.8平方米。
17.国有资产租赁未履行审批程序
2018年至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县种子站将仓库、办公用房等对外出租,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租赁审批程序。
(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8.部分重残儿童未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截至2024年5月末,12名重残儿童未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19.7名符合条件的儿童未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2022年至2023年,因县民政局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7名父母双方均为重残人员的儿童未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20.部分80岁以上老人未享受尊老金
2021年至2023年,70名80周岁以上残疾老年人未享受尊老金。
21.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1)部分重度残疾人员未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截至2024年5月末,因部分重残人员未及时申请等原因导致未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涉及人员10名,均为二级以上残疾。
(2)部分低保家庭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至2024年5月末,存在34名低保家庭残疾人未享受重残护理补贴。
22.部分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身份信息有误
2021年至2023年,县卫健委开展的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工作中,有24人体检登记的身份证信息有错误。
(六)“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
23.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两费
2023年,县公安局无预算支出培训费8.78元;县自然资源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县卫健委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24.11家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2023年,11家单位“三公”经费较2022年增加。
25.一般性支出未压减
2023年,3家单位一般性支出未压减,2023年一般性支出较2022年增长。
26.租赁社会车辆未履行审批手续
2023年,县文广旅局租用社会车辆用于文艺作品巡演等,未履行审批手续。
(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27.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2023年,18人在同一月份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导致多缴纳养老保险12.12万元。
(2)3名已死亡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7.39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规范部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四是强化社会救助审核,落实应保尽保政策。五是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着力维护社会公平。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
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问题,县统计局等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已完善财务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收取。
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县文广旅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将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县住建局已对电梯消防维修资金活期账户余额进行定存,更改错误的危房改造基础信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统计局等单位已向县总工会申请独立开户,将对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针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真实性完整性问题,县人社局、县市场局已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
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会计核算,已将相关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县住建局已对不符合条件人员租赁公租房进行腾退;县水利局已对闲置房产采取公开招租等方式进行盘活处置;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出租。
针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县民政局已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截至2024年8月,已有8名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10名重度残疾人纳入重残护理补贴范围,58名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尊老金待遇。
针对“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问题,相关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两费支出;县文广旅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车辆租赁程序。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县人社局已全部清退多缴纳的养老保险,已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账户余额退至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