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库

灌南县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日期:2023-09-1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

问:
灌南县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答: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因此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但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时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