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灌南县统计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灌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序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
(二)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夯实法治思维。一是扎实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精准掌握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10月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三是推进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纳入2024年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11月1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安琳到县委党校,以《学习新统计法,履行法定义务》为题,为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初任公务员依法统计意识,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一是做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策划集中宣传活动,使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二是灵活运用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制作了视频短片等统计宣传产品,积极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平台,传播统计法治声音,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范围。三是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在集中普法宣传月期间,印发统计普法读本,引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崇法,提高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律意识。
(四)严肃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法治水平。一是有效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结合专业数据质量核查与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配合准备工作,对联网直报企业(项目)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核实,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已先后对100余家企业(项目)开展3个批次核查工作,及时有效纠正企业瞒报、重报、错报等问题,加强源头数据把控,有效提升统计数据的规范性与准确性,进一步增强了统计调查对象守法意识。二是建强统计执法队伍。组织符合条件的业务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充实县级统计执法力量配备,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重点辅导统计执法检查一般程序、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和专业统计数据核查知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业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将统计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将法治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通过党组会、例会、专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提升全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为局文件起草制定、合同履约、大额开支等事项提供了权威的法律意见。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现有统计法治队伍在数量和专业素质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县统计局目前仅有3名统计执法人员,缺乏执法后备力量,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统计执法的能力水平和素质有待加强。
(二)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对统计违法行为认识不清,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存在抵触情绪。
(三)法治宣传不够深入。目前统计法治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但载体形式不够丰富、频率不够高,宣传方式的创新性不足,未能充分结合不同受众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互动和反馈较少。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全县统计系统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二是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推动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治统。
(二)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一是要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及时解决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为统计法治提供专业人才保障。三是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考前开展专题集训等有效措施,提高考试通过率,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持续提升数据源头质量。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规范数据审核流程,切实加大日常数据审核工作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保持“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制度化。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认定,严格依标裁量,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推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国家统计局对江苏省开展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县局将根据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在省市统一部署下,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严格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继续推进统计监督协同。贯彻落实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推进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更加完善,提高统计监督合力。三是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逢会先讲法律政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营造积极健康的统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