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人民政府机构公开内容
一、机关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等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推进区域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招商引资、投资服务、项目建设、平台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
(三)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实施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发挥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治理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创新,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五)维护社会稳定。承担辖区内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社区)事务公开,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机关设置9大职能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新安镇人大、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
三、办公地址: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东路165号集中办公区。
四、办公时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5:00—18:00)
便民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执行县政府行政办公大厅作息时间。
五、联系方式:0518-83986000
六、负责人姓名:张浩(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