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R15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9月17日,现予以公示。
| 索引号: | 014308962/2026-00993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06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申请跨省移出至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公示 | ||
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辛集市蓝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R15方式利用,转移有效期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9月17日,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