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末,江苏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草拟《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充分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27日,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灌政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指导意见》共计四个部分,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建设类型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明确指出强化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耕地造林绿化、发展林果业;各级党委、政府主导推进,构建县级抓推动,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全社会各界参与,集聚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全域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强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量质同步,推动从单纯的绿化美化建设向构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转变。
三、主要目标任务。利用5年时间,逐年推进,把我县238个行政村及居委会村庄绿化覆盖率提升到35%以上,村庄“四旁”宜绿尽绿、适生树种宜栽尽栽,村内环境整治到位,村庄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80%以上的农户庭院干净整洁花果飘香,实现村村有林、户户见绿、处处显景,乡村特色亮点得到有力展现,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建设类型及要求。优先考虑银杏(实生 嫁接)、杜仲、椿树、杨树、泡桐、苦楝、枫杨、乌桕、榆树、梧桐、竹类、柿、桃、枣、杏、石榴、葡萄、金银花、紫穗槐等乡土树种;列举“绿化提升生态型”、“林果发展产业型”、“休闲观光旅游型”、“林苗结合培育型”四种类型村庄作为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整合项目资源,创新投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验收,做到“栽下去,存下来”,确保“百村万树”工程建设效果,根据《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奖补办法》、《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验收方案》,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办、县资源局联合成立验收组,对年度所有实施村采取村村到抽验方式验收,各实施类型抽验比例不低于30%,结合各村资金投入、创建完成的景观效果、养护质量等几个方面确定最终排名,兑现一定数量奖补资金。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5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