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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27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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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末,江苏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草拟《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充分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227日,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灌政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指导意见》共计四个部分,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建设类型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明确指出强化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耕地造林绿化、发展林果业;各级党委、政府主导推进,构建县级抓推动,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全社会各界参与,集聚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全域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强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量质同步,推动从单纯的绿化美化建设向构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转变。

三、主要目标任务利用5年时间,逐年推进,把我县238个行政村及居委会村庄绿化覆盖率提升到35%以上,村庄四旁宜绿尽绿、适生树种宜栽尽栽,村内环境整治到位,村庄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80%以上的农户庭院干净整洁花果飘香,实现村村有林、户户见绿、处处显景,乡村特色亮点得到有力展现,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建设类型及要求。优先考虑银杏(实生 嫁接)、杜仲、椿树、杨树、泡桐、苦楝、枫杨、乌桕、榆树、梧桐、竹类、柿、桃、枣、杏、石榴、葡萄、金银花、紫穗槐等乡土树种;列举绿化提升生态型林果发展产业型休闲观光旅游型林苗结合培育型四种类型村庄作为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整合项目资源,创新投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验收,做到栽下去,存下来,确保百村万树工程建设效果,根据《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绿化规划指导意见》、《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奖补办法》、《灌南县百村万树工程验收方案》,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办、县资源局联合成立验收组,对年度所有实施村采取村村到抽验方式验收,各实施类型抽验比例不低于30%,结合各村资金投入、创建完成的景观效果、养护质量等几个方面确定最终排名,兑现一定数量奖补资金。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5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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