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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93/2019-0010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机关事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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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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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行政审批局出台了《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管格局,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出台该《实施方案》工作标准是什么?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

    三、《实施方案》主要措施有哪些?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采取以点带面、分层指导、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初)

    1.召开会议。及时召开全局食安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工作部署专题会。

    2.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发动,统一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在单位外墙、各审批科室综合进件窗口等地方要有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牌;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三要做好宣传片,展示创建成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9年59月)

    1.组织领导。成立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

    2.创建申请。5月底前向市食安办报送参创申请材料。

    3.任务分解。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责任科室,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4.方案上报。按照省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县食安办。

    5.开展自查。5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6.开展应急演练。6月底前,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7.市级初审。6月底前(市食安办将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我县进行初审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省食安办上报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推荐名单。

    8. 总结评估。9月底前,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9年1011月)

1.省级验收。省食安办通过明查、组织第三方机构暗访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的推荐城市初   审情况进行复核。

   2.汇总报批。省食安办汇总自查、初审、复核情况,报省食安委研究确定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拟命名名单。

   (四)公示命名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公示确定命名城市,对荣获城市实施动态管理;接受食安委和社会评议监督,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结果运用

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范围,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