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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75/2021-00005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5-09
文号: 灌水〔2021〕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灌南县水利局 …

关于印发《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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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灌南县水利局

                  2021525

 

 灌南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1525日印发


灌南县水利局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33号),结合我实际,决定在责任路段内开展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开展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确保责任路段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文明和谐。

二、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门前四包责任区域,横向为建()筑物沿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的路牙,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具体责任内容为:

(一)包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渣土、污迹和其他污染物、废弃物,无乱排油烟、污水现象。

(二)包市容秩序。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无占道经营。

(三)包市政绿化。路牙、人行道砖等市政设施无人为损坏;绿地、公用设施无人为损坏或擅自占用。

(四)包立面美观。无非法小广告;店招店牌、外置电器、遮阳雨蓬设置规范;墙体立面、立柱、门窗等整洁、美观。

发现他人在自己责任区域内有污染环境卫生、扰乱市容秩序、破坏市政绿化、有损立面美观等违反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举报或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三、职责任务分工

县水利局门前四包责任路段为苏州北路(灌河路至沂河路),按照谁路段谁负责的原则,由副局长刘化任路段长根据县考评细则要求,设置五个工作小组(详见附表1),具体负责路段巡查监管工作,对门前四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沿街单位或商铺进行劝导,拒不整改的,联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其他有关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工作要求

1.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做好检查及宣传记录(见附表2),每天工作照片不少于2张

2.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对商户进行宣传教育,每周不少于2次

3.建立路段检查、宣传工作台账

 

附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