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高质量新发展要求,围绕“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核心战略,全力推进我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以亩均论英雄,持续提升亩均产出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工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各镇、各园区主体责任,按照“整治与提升并重”总体思路,坚持一手抓整治淘汰、一手抓转型提升,通过帮扶提升一批,倒逼规范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收回存储一批,实现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有序出清和提转升级,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整治提升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倒排时间计划,分类整治提升,限期促进低效工业企业出清。到2021年底前,实现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50%出清,到2022年底前实现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工业企业全面出清,通过2023年全面巩固提升,实现全县工业企业平均年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底。以各镇、各园区为实施主体,组织对企业进行全方位集中排查,全面梳理1万元以下整治企业名单,并逐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拖欠贷款、欠缴职工“五险一金”违法违规等问题,是否属于淘汰落后或其他政策性限制发展项目等,调查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需政府帮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二)实施精准帮扶。落实责任人员,深入低效企业开展“一对一”沟通,帮助低效企业找出“病因”,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定完善整治提升方案,根据税收、建筑密度、用工、发展潜力、安全、环保、信用等情况把企业分为A、B、C三种类型,明确出清方式,做到一企一方案,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限期出清。2021年5月中旬完成“一企一策”清单并上报。(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配合单位:发改委、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三)鼓励改造提升。鼓励A类有条件的低效企业加大有效投入,通过机器换人、技术创新、节能化改造和数字化信息化应用等方式就地改造提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亩均产出效益。2021年5月底梳理并上报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进度计划表。(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配合单位:工信局、科技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
(四)推动兼并重组。鼓励有一定市场和品牌基础,但规模小负担重的B类低效企业,通过嫁接、股权优化、增资减债、产权多元化改革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鼓励低效企业通过部分空闲土地分割收回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对通过重组等方式仍无法提升的B类企业纳入C类企业清理。2021年5月底梳理并上报低效企业重组进度表。(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资办)
(五)强化税收征管。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实缴税收明显不合理的B类企业,开展纳税辅导,进行定向评估,强化税收征管。对仍达不到税收要求的B类企业纳入C类清理。2021年5月底前对B类企业完成核查。(责任单位:税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园区)
(六)强化部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推动C类企业退出。以C类企业为重点,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限期未停产停业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各园区、公安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
(七)发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激励作用。对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行动以来,通过技改投入、并购重组、信息化改造、绿色转型等提升方式,亩产效益增加明显的企业按照《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镇、各园区)
(八)出台工业企业闲置及低效土地分类处置办法。明确低效工业企业土地分类处置利用方式、土地及房屋等补偿标准、激励政策、实施程序、实施主体、资金保障等具体措施,促进低效工业企业及违法用地企业出清。2021年5月底前出台意见。(责任单位: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各园区、财政局、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明确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动工作开展。成立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考核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园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摸清年亩均1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底数,分类列出清单,找准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和标准要求。
(三)严格督查考核。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各镇、各园区和相关部门一同考核。建立每月通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推进不力、整治提升工作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在推进工作中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与激励。
(四)妥善化解矛盾。整治提升工作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多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镇或园区及时掌握情况并报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难题会办。
(五)加强氛围营造。各镇和园区深入企业广泛宣传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和现实意义,增强企业的配合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定期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灌南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部门各镇各园区任务分工
3.各镇各园区低效企业分类标准
4.各镇低效企业整治任务进度计划表
5.各园区低效企业整治任务进度计划表
附件1
灌南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卫哲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袁丽霞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廖朝兵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曹 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卫峰 县政府副县长
揭 晓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于祥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蒋国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亚飞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县委编办副主
任、县考核办专职副主任
秦永春 县发改委主任
张庆霹 县工信局局长
宋永武 县司法局局长
徐开明 县财政局局长
赵学荣 县人社局局长
薛晓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唐 亮 县住建局局长
丁成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海兵 县商务局局长
林方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宏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涂红祥 县市场管理局局长
严汉林 县信访局局长
戚建民 灌南生态环境局局长
沈 阳 县税务局局长
纪长征 县水务集团董事长
封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灌南县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由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工信局局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负有工作职责的单位抽调,脱岗专职从事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人员报县政府研究报组织部备案后由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人员变化可由办公室行文通知,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附件2
各部门各镇各园区任务分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1 | 政府办 | 负责总牵头协调。 |
2 | 纪委监委 | 负责专项推进工作监督和督察,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约谈。 |
3 | 考核办 | 负责专项工作考核,每季通报各镇、园区工作进展及责任单位执法和服务情况。 |
4 | 发改委 | 负责产业政策审查,检查指导低效企业用能情况,协调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
5 | 工信局 | 负责指导各镇、园区开展低效企业分类认定,负责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转型升级等工作,负责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
6 | 税务局 | 负责强化税收征管,纳税辅导工作,依法查处企业偷逃税收等涉税违法行为。 |
7 | 财政局 | 负责指导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落实,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
8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检查指导低效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对无证无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
9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协调指导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指导依约评估土地利用和依法收回处置低效用地。 |
10 | 生态环境局 | 负责依法检查指导低效企业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依法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
11 | 应急管理局 | 负责检查指导低效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12 | 行政审批局 | 负责项目备案审核。 |
13 | 人社局 | 负责企业社保金缴纳审查及整治企业人员安置。 |
14 | 司法局 | 负责法律指导。 |
15 | 国资办 | 负责国有资产兼并重组。 |
16 | 法 院 | 负责指导低效企业通过法律程序转让资产,加快进入司法程序企业依法处置速度。 |
17 | 公安局 |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
18 | 信访局 | 负责人员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
19 | 住建局 | 负责制定企业房屋产权出清标准及企业用气等。 |
20 | 供电公司 | 负责执行差别化电价、有序用电、依法停电等政策。 |
21 | 水务集团 | 负责执行差别化水价、污水处理费等政策。 |
22 | 各镇、园区 | 承担低效企业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一企一策”,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
附件3
各镇各园区低效企业分类认定标准
类别 | 标准 (认定范围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企业) | 备注 |
A |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属于重点发展产业,成长性强,有发展潜力,安全、环保达标,建筑密度高、通过短期扩能快速提升的企业 | |
B |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有一定成长性,安全、环保存在一定问题,建筑密度较高、管理水平较低,建筑密度较高、经济数据异常不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状况的企业 | |
C | 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存在重大隐患,信用等存在较大问题,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或落后工艺等限制类、淘汰类,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建筑密度低、用工人数少,通过整治提升也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 |
附件4
各镇低效企业提升任务进度计划表
镇名 | 提升 总任务数 | 至2021年12月底 提升任务数 | 至2022年12月底 提升任务数 | |||
企业(家) | 占地(亩) | 企业(家) | 占地(亩) | 企业(家) | 占地(亩) | |
田楼镇 | 6 | 60 | 3 | 30 | 3 | 30 |
三口镇 | 6 | 60 | 3 | 30 | 3 | 30 |
新集镇 | 4 | 40 | 2 | 20 | 2 | 20 |
百禄镇 | 6 | 60 | 3 | 30 | 3 | 30 |
孟兴庄镇 | 4 | 40 | 2 | 20 | 2 | 20 |
北陈集镇 | 4 | 40 | 2 | 20 | 2 | 20 |
张店镇 | 4 | 40 | 2 | 20 | 2 | 20 |
合计 | 34 | 340 | 17 | 170 | 17 | 170 |
附件5
园区低效企业出清任务进度计划表
辖区 | 出清总任务数 | 至2021年12月底 出清任务数 | 至2022年12月底 出清任务数 | |||
企业(家) | 占地(亩) | 企业(家) | 占地(亩) | 企业(家) | 占地(亩) | |
经济开发区 | 80 | 2400 | 40 | 1200 | 40 | 1200 |
临港产业园 | 6 | 2000 | 3 | 1000 | 3 | 1000 |
化工园区 | 60 | 5000 | 30 | 2500 | 30 | 2500 |
合计 | 146 | 9400 | 73 | 4700 | 73 | 4700 |
政策解读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3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