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5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浙江豪博鞋材有限公司进行R15其他方式利用(利用过程豁免),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23-00826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1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万森皮业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含铬废料(HW21,193-002-21)35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浙江豪博鞋材有限公司进行R15其他方式利用(利用过程豁免),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万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