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科学规划、群众参与、乡镇实施、指标统筹”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进行拆旧复垦,紧紧抓住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的政策机遇,为促进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用地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江苏省补充耕地项目省级复核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2〕154号)。
三、什么是增减挂钩
增减挂钩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四、我县实施增减挂钩主要目的
我县实施增减挂钩主要是为了进行跨省域调剂,将多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跨省域交易,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因此,增减挂钩交易的是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资金可用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设施建设等。
五、实施增减挂钩如何产生建设用地指标
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国家为保护耕地,对建设用地采取的控制手段,由上级下达。在现有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控。
我县通过复垦集体建设用地将现有的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现有的建设用地规模将缩小,从而产生一定的可调整的建设用地指标。上级通过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内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减量核实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六、我县实施增减挂钩的范围
由于上级对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衡量通过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核实,因此,实施增减挂钩首要条件就是数据库内地块是农村建设用地。
七、增减挂钩如何实施复垦工作
本次实施增减挂钩工作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政策、技术指导。县上将拨付一定的资金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通过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工程实施单位,对拆旧区统一进行拆除和复垦。原则上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统一实施,如农户自愿自行拆除复垦,可由农户自行开展,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复垦到位,费用农户自行承担。复垦后的地块原则上按权属返还农民,如若无人管理无人耕种将由村集体收回。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