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灌南县委、灌南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1.2019届或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附件8)参加就业见习。
2.灌南籍16-24周岁失业青年,在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3.见习期间服从管理,遵守见习纪律,积极参与锻炼学习,增强就业创业技能,考核合格。
4.补贴标准:见习期时长一般为3个月,确有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
2019届或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享受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灌南籍16-24周岁失业青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享受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申报流程
1. 个人申请 2.单位申报 3.灌南县人社局审核公示 4.申请发放补贴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2019届或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附件7签字盖章纸质表,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县人社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同时将电子材料报送至475577688@qq.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高中丽 联系电话:83968833。
2.灌南籍16-24周岁失业青年须提供: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附件1-附件7签字盖章纸质表,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管理处(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50室),同时将电子材料报送至371303337@qq.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80923034。
请各企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申报,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责令退还就业见习补贴,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连云港市灌南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2.就业见习人员备案花名册
3.就业见习基地补贴发放审批表
4.就业见习考核登记表
5.连云港市灌南县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6.一次性见习补贴申报表
7.就业见习人员考勤汇总表
8.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名称
附件: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