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民政窗口低保申请与检查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 符合新安镇窗口办理相关事务的辖区居民 |
办理事项 | 低保申请与检查 |
所需材料: | 申请书、全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土地证明、收入证明、一折通 |
办事程序: | 1.申请、2.入户调查、3.开低保评议、4.补充档案、5.县民政抽查、6.县民政审批 |
办事时限: | 每个季度首月的1至10号申请 |
新安镇民政窗口办事指南 模板(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docx
| 索引号: | 014309471/2021-00112 | 信息分类: | 低保信息,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新安镇民政窗口低保申请与检查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符合新安镇窗口办理相关事务的辖区居民 办理事项低保申请与检查所需材料:申请书、全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土地证明、收入证明、一折通办事程序:1.申请、2.入户调查、3.开低保评议、… | ||
新安镇民政窗口低保申请与检查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 符合新安镇窗口办理相关事务的辖区居民 |
办理事项 | 低保申请与检查 |
所需材料: | 申请书、全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土地证明、收入证明、一折通 |
办事程序: | 1.申请、2.入户调查、3.开低保评议、4.补充档案、5.县民政抽查、6.县民政审批 |
办事时限: | 每个季度首月的1至10号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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