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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3-00316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5-15
文号: 灌政办发〔2023〕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社保医保…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灌南县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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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5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顺应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构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联合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字化改革和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等措施,实现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从解决群众在社保医保参保登记、权益查询、退休审批、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分头办、两边跑堵点痛点问题出发,完善线上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社保医保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互通,高频服务事项“一次申请、一网收件、一次录入、一窗办理、一体服务”,全面提升群众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联办事项。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涵盖19个办事事项,分别是: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信息变更、单位注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职工用工参保登记、职工退工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缴费基数调整、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单位参保信息查询、社保医保转出、社保医保转入、社保医保征缴稽核、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职工维权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职工维权用人单位未足额为职工申报缴费数额、申报退休人员信息采集、退休人员医保补缴。(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编制服务指南。按照“减次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要求,根据实际办事情形对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细化梳理,明确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公示办事流程、办理主体、办理期限,将单个事项的服务标准融合为“一件事”联办服务标准。根据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要求,规范编制灌南县社保医保联办“一件事”办事指南文本,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统一收件反馈。依托人社、医保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手机应用、线下窗口统一收件,申报信息分别推送至社保、医保部门省级平台,各自分发、审核入库,办结结果统一反馈。(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线下“一窗受理”。整合社保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开设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次取号、一窗收件、一站办结”。窗口经办人员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进入社保、医保业务平台实现统一收件,将申报信息分别推送至社保、医保省级平台,各自分发、审核入库,办结结果统一反馈。(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医保局要高度重视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专班运行,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人社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医保局要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两部门要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加强联合督查,确保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社保医保一体化平台联合服务测试,保证业务系统、业务流程、业务设备顺畅运行;明确社保医保后台对应科室责任人,解决联办政策口径、后台审批、群众咨询等问题;人社局、医保局对改革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政策瓶颈、技术障碍、突发事件等进行联动处置,县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分别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三)加快工作进度。按照“边试边行,分步推进”原则,稳妥推进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改革。4月底前完成需求采集、事项清单公示、大厅规划、窗口设置、人员调整、业务培训、工号分配、业务授权、建章立制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试运行,开通社保医保联办线上服务;6月底前完成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改革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社保医保服务“一件事”联办改革举措,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成果。及时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积极推介我县经验做法。

 

附件:1.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docx

2.社保医保“一件事”联办事项办事指南.docx

3.“社保医保一件事”主办人员名单.docx

4.参保单位信息登记表.docx




 


 

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5日印发